---------- 請選擇市場及管理策略認專稿 --------- 管理人員應俱備的溝通能力 時間管理的技巧 應付工作壓力的方法 服務品質管制人事管理按例參考 服務行業質量控制及未來趨勢 服務性行業的特徵及如何將其工業化(二) 服務性行業的特性(一) 良好公司管理制度要素及跨國公司管理整體化成份 良好的管理系統要素及跨國公司管理整體化 國際公共關係及常見跨國公司控制問題 國際市場推廣策略 如何制定跨國分銷策略及考慮重點 如何制訂海外市場的內銷價格及應付"水貨"問題 策略性的國際營銷 如何選擇海外市場 國際貿易的認識重點(一) 營銷審核的標準(二) 營銷審核的標準(一) 如何決定營銷組織的形式 執行營銷及控制方法 如何計劃營銷規劃的程序 營銷計劃的種類及內容 消費者類型及對顧客銷售步驟 對外及對內的公共關係 公共關系在推廣策略中起什麼作用 促銷與公共關係的策略(2) 促銷與公共關係的策略(1) 推廣組合的策略(2) 推廣組合的策略(1) 產品成功與失敗的要素-價格策略(3) 產品成功與失敗的要素-商標策略(2) 產品成功與失敗的要素(1) 產品組合的認識及產品生命循環期 如何制定產品策略(1) 如何處理冤情(5) 如何發掘冤情渠道(4) 冤情的性格和種類及如何發掘冤情渠道(3) 建議制度的實施(2) 建議制度與冤情投訴(1) 經濟、法律及科技環境研究(5) 經濟、法律及科技環境研究(4) 經濟、法律及科技環境研究(3) 經濟、法律及科技環境研究(2) 經濟、法律及科技環境研究(1) 公司策略規劃與市場營銷的整體配合(4) 公司策略規劃與市場營銷的整體配合(3) 公司策略規劃與市場營銷的整體配合(2) 公司策略規劃與市場營銷的整體配合(1) 市場營銷的基本功能(2) 市場營銷的基本功能(1) 什麼是消費者利益運動及市場營銷的社會地位 市場學的認識
管 理 跨 國 業 務 時 , 必 須 要 注 意 下 列 各 點 (一 ) 控 制 程 序 和 方 法 , 必 須 使 有 關 附 屬 公 司 的 主 管 瞭 解 和 接 受 。 [二 ) 控 制 程 序 和 方 法 , 附 屬 公 司 的 主 管 應 有 機 會 積 極 參 與 設 計 。 (三 ) 業 績 被 評 估 的 附 屬 公 司 , 其 主 管 應 在 審 核 過 程 中 積 極 參 與 其 事 實 。 (四 ) 每 一 附 屬 公 司 的 主 管 , 應 給 予 實 際 可 行 的 目 標 。 (五 ) 財 務 資 科 和 非 財 務 性 資 料 , 應 同 時 加 以 採 用 , 以 評 估 附 屬 公 司 的 業 績 。 (六 ) 控 制 系 統 應 能 在 附 屬 公 司 的 業 績 與 計 劃 發 生 偏 差 時 , 即 能 查 出 並 提 出 報 告 。 (七 ) 業 績 評 核 應 在 附 屬 公 司 主 管 能 控 制 的 工 作 範 圍 內 。 同 時 應 考 慮 其 他 影 響 業 績 而 又 在 附 屬 公 司 主 管 控 制 以 外 的 因 素 。 (八 ) 控 制 的 方 法 必 需 能 針 對 個 別 附 屬 公 司 的 特 殊 客 觀 環 境 分 別 設 計 。 (九 ) 控 制 系 統 應 時 常 檢 討 , 並 予 修 改 。 (十 ) 報 酬 制 度 應 能 與 業 績 相 吻 合 。 成 績 優 異 的 附 屬 公 司 , 應 給 予 實 質 的 獎 勵 。 要 使 世 界 各 國 附 屬 公 司 的 業 務 和 策 略 能 納 入 一 共 同 的 方 向 , 便 需 同 時 推 行 下 列 三 個 辦 法 。 (一 ) 建 立 企 業 的 獨 特 文 化 (Corporate Acculturation) 世 界 各 附 屬 公 司 的 中 層 和 高 層 行 政 人 員 , 必 需 到 總 公 司 或 其 他 指 定 地 方 , 接 受 一 相 當 時 期 的 訓 練 。 內 容 包 括 : 1. 企 業 的 整 體 目 標 2. 企 業 的 管 理 哲 學 3. 企 業 的 主 要 政 策 4. 企 業 的 產 品 和 業 務 特 質 5. 技 術 性 和 管 理 性 技 巧 。 (二 ) 編 制 統 一 的 計 劃 制 度 (Systems Transfer) 各 附 屬 公 司 都 與 總 公 司 採 用 相 同 的 計 劃 程 序 和 表 格 。 (三 ) 人 員 國 際 化 (People Transfer) 1. 較 長 遠 性 : 每 隔 一 段 時 期 , 即 調 動 高 層 或 中 層 行 政 人 員 往 不 同 國 家 , 使 能 在 不 同 國 家 環 境 內 工 作 , 以 增 加 對 不 同 市 場 的 瞭 解 , 制 造 國 際 人 。 並 且 將 有 能 力 的 行 政 人 員 調 往 適 當 的 位 置 , 而 不 受 國 家 地 域 的 限 制 。 2. 短 期 性 : 定 期 舉 辦 地 區 性 和 全 球 性 會 議 , 使 互 相 交 流 經 驗 和 增 加 彼 此 的 溝 通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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