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 庭 為 基 地 的 專 利 事 業 要 注 意 的 地 方隨 著 科 技 的 進 步 , 許 多 人 的 工 作 均 可 由 辨 公 室 搬 至 家 中 處 理 , 現 時 有 多 間 大 公 司 的 行 政 人 員 、 設 計 人 員 均 不 用 直 接 上 班 , 只 需 透 過 不 同 的 高 科 技 將 公 司 所 需 要 的 東 西 傳 送 便 可 留 在 家 作 業 , 其 實 在 家 中 建 立 自 己 的 生 意 王 國 , 在 很 早 期 已 存 在 , 不 過 當 時 因 科 技 、 經 濟 環 境 不 同 , 普 及 程 度 大 不 相 同 。 根 據 最 近 一 份 研 究 提 供 指 出 , 在 加 拿 大 約 有 二 百 萬 至 二 百 五 十 萬 人 是 以 家 庭 為 基 地 作 為 全 職 或 兼 職 工 作 , 估 計 在 公 元 二 千 年 , 北 美 洲 約 有 40%的 勞 動 人 口 是 在 家 中 工 作 , 部 份 是 受 僱 , 但 大 部 份 則 以 自 僱 形 式 進 行 , 而 現 今 至 少 50%加 拿 大 的 小 型 生 意 是 由 家 中 開 始 , 超 過 一 半 以 上 是 由 女 仕 經 營 運 作 。 究 竟 家 中 工 作 有 何 優 點 , 弊 處 , 可 分 析 如 下 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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